我省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2020-3-14 06:13:38 浏览635次
为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36号),在江苏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要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创新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等18条实施举措,并制定重点任务分工表,明确主要内容和负责单位。

《实施意见》明确,要将加快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训供给能力。建立和完善江苏终身学习学分银行,促进学历与非学历教育衔接互通,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以及业绩成果互认。

《实施意见》强调,在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中,将扩大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范围,对生产一线岗位、符合省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参加职业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培训成本,省财政按照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市县财政对参加职业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初级工、中级工给予培训补贴,补贴范围、标准由各地规定。

此外,《实施意见》还进一步强调,企业是职业技能培训的主体,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培训,并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承担培训任务,对培训开展较好且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范围。